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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商务局关于开展“安徽特色商业街”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7-03-01 访问量:2163
【合肥市商务局】各县(市)、区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:
为推进我市特色商业街建设,适应消费升级新趋势,加快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提升城市品位,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特色商业街,根据《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“安徽特色商业街”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皖商办流通函〔2017〕115号)精神,现将“安徽特色商业街”推荐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安徽特色商业街应具备的条件
申报“安徽特色商业街”的单位应是市级特色商业示范街区或市级商贸企业集聚区,依据《安徽特色商业街认定规范》要求,经营状况良好,业态丰富,具有较强辐射能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商业街。
二、申报安徽特色商业街程序
由商业街区管理机构向所在县(市)、区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《安徽特色商业街申报表》(见附件),提交申报表及基本情况等纸介材料和商业街近期实景10分视频光盘(申报表一式份,纸介材料和光盘一式10份)。各县(市)、区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安徽特色商业街基本情况进行初审,提出推荐意见后,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市商务局。
三、 申报安徽特色商业街提供的材料
申报单位需提供安徽特色商业街申报表;申请报告(包括基本情况等内容);街区平面图等相关资料;县(市)、区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;其它材料。联系人:汪志合,联系电话:63538360。
附件:
合肥市商务局
2017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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